各项目负责人:
请按照科研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结题工作。
要求:
1.最迟12月12日16:00前上交结题材料(含电子版);
2.汇总表中预期成果与实际取得成果填写后,严格按照科研部通知要求上交佐证材料;
3.延期项目上交延期申请表和汇总表;
4.每份结题材料以申请人姓名命名(佐证材料需扫描成一个pdf)。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箱:7334710@qq.com
工程技术学院
2025年12月3日
附科研部通知链接:
https://kyglb.zjyc.edu.cn/info/1078/2495.htm
· 附件【附件1.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doc】
· 附件【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doc】
· 附件【附件3.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