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暨阳学院〔2024〕97 号)文件(附件1)和《工程技术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附件2)、《工程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的要求,为全面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岗位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现将工程技术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职在岗省属事业编、诸暨事业编、省报备员额编、合同制人员。中层干部考核由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内容
对教职工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教师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岗位工作任务、承担公共事务、本聘期目标进展情况等方面。严格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暨阳学院〔2024〕97 号)文件执行。
三、考核等级
1.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2.考核优秀一般比例控制在考核教职工人数的20%,工程学院优秀名额8人,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6。
四、考核形式
1. 个人填表:
(1)个人年度考核表填报采取网上在线填报方式。个人登录学院人事系统网站(http://hr.zjyc.edu.cn/),点击“教职工年度考核(新)”后,按要求自行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所在单位。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Zjyc@身份证后6位”。参加考核的专任教师还需填报《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加分清单一览表》(附件3)。
(2)个人申报过程中系统显示“尚未提交”水印字样;个人提交后单位考核期间显示“考核审核中”水印字样;个人考核结果经学院确认并系统审核通过后显示“考核已通过”水印字样。
(3)个人年度考核表须有“考核已通过”水印字样,才能作为最终上报学院的考核表。
(4)辅导员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5)返聘人员年度考核需填报纸质考核表(见附件4),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2个档次。
2. 学院考核:
学院召开年度考核小组会议,根据《工程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进行综合审核、评议和评定,最后对参加考核教职工给出审核意见,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后系统给出学院审核意见,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3.辅导员考核由学工部与我院共同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学工部公示,无异议并经个人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年度考核工作,工程技术学院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上报,受理教师实名异议。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彭樟林 周 聪
副组长:胡建华 戚愉彩 孙怀君
成 员:宋广佳 范兴铎 胡臻龙 贺志民 傅瑜杭 蔡云光 蔺陆军 翟小瑞
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六、时间要求及其他有关说明
1.时间要求:
(1)各位教职工于2025年1月2日前,在系统中完成个人提交,待学院完成考核,系统中个人考核表生成“考核已通过”字样后,将考核表双面打印,一式2份,本人签字后交各专业团队;
(2)专任教师于2025年1月9日前将《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加分清单一览表》电子版以“姓名+师德师风考核”命名后随签字纸质版(一式一份)一起交各专业团队。
(3.)各专业团队将本团队的《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加分清单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于2025年1月10日前交办公室,个人年度考核表按照后续通知要求统一收齐交学院办公室。
2.考核年度内,对初次就业的教职工,在学院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请各位教职员工认真对待年度考核工作。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或未按时提交考核表,将影响个人专技职务评聘、岗级及工资晋升等,责任由个人承担。
联系人:覃老师 电话:87760063(9200063)
工程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