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学院〔2024〕3号
工程技术学院关于学术分委员会等5个常设机构人员调整的通知
各专业(部)、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对以下常设机构人员进行了调整,人员如下:
一、学术分委员会
主要职责:
1.审议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课题立项与教学成果奖;
2.审议教职员工专业技术职务及优秀学术人才的推荐;
3.审议学院拟聘请的各类学术带头人;
4.审议学院发展规划,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与调整,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重大政策措施,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与政策。
5.评议和监督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6.受理学术争议,将评议结果上报及做好后续处理。
主 任:彭樟林
副 主 任:胡建华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下同):
孙怀君 宋广佳 范兴铎 周 聪 胡臻龙
贺志民 傅瑜杭 蔺陆军 翟小瑞
学术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二、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主要职责:审核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报暨阳学院学士学位委员会评定。
主 任:彭樟林
副 主 任:胡建华 孙怀君
委 员:丁银萍 宋广佳 范兴铎 周 聪 胡臻龙 贺志民 戚愉彩 傅瑜杭 蔺陆军 翟小瑞
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三、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按照暨阳学院考核办法的要求,制定本院考核实施细则;根据本院考核实施细则评定考核等级,上报暨阳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受理教师异议。
组 长:彭樟林 周 聪
副 组 长:胡建华
成 员:孙怀君 宋广佳 范兴铎 胡臻龙 贺志民 傅瑜杭 蔺陆军 翟小瑞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四、考核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按照学院考核办法的要求,制定本院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含师德师风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专业团队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受理教师异议。
组 长:彭樟林 周 聪
副 组 长:胡建华 戚愉彩 孙怀君
成 员:宋广佳 范兴铎 胡臻龙 贺志民 傅瑜杭 蔡云光 蔺陆军 翟小瑞
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五、招生就业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
1.统筹和拟定各专业招生指标,报暨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组建招生宣传队伍,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3.加强专业宣传。
4. 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就业工作总结;
5.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稳固和拓展就业途径。
组 长:彭樟林 周 聪
副组长:胡建华 戚愉彩
成 员:孙怀君 宋广佳 范兴铎 胡臻龙 贺志民 傅瑜杭 蔺陆军 翟小瑞
招生就业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岗位继任者自然接替。
工程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