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学院关于学术分委员会等5个常设机构人员调整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10-14  浏览:

 

工程学院〔20243

 




 

 

 

工程技术学院关于学术分委员会5个常设机构人员调整的通知

 

各专业(部)、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对以下常设机构人员进行了调整,人员如下:

一、学术分委员会

主要职责:

1.审议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课题立项与教学成果奖;

2.审议教职员工专业技术职务及优秀学术人才的推荐;

3.审议学院拟聘请的各类学术带头人;

4.审议学院发展规划,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与调整,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重大政策措施,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与政策。

5.评议和监督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6.受理学术争议,将评议结果上报及做好后续处理。

主   任:彭樟林 

任:胡建华

委   (按姓氏笔画排序,下同):

孙怀君  宋广佳  范兴铎      胡臻龙  

贺志民  傅瑜杭  蔺陆军  翟小瑞 

学术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二、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主要职责:审核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报暨阳学院学士学位委员会评定。

主   任:彭樟林

任:胡建华 孙怀君

委   员:丁银萍  宋广佳  范兴铎      胡臻龙    贺志民  戚愉彩  傅瑜杭  蔺陆军  翟小瑞 

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三、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按照暨阳学院考核办法的要求,制定本院考核实施细则;根据本院考核实施细则评定考核等级,上报暨阳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受理教师异议。

   长:彭樟林    周  聪

长:胡建华     

  员:孙怀君  宋广佳  范兴铎  胡臻龙  贺志民   傅瑜杭  蔺陆军  翟小瑞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四、考核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按照学院考核办法的要求,制定本院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含师德师风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专业团队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受理教师异议。

     长:彭樟林    周  聪

   长:胡建华  戚愉彩   孙怀君 

     员:宋广佳  范兴铎  胡臻龙  贺志民  傅瑜杭  蔡云光  蔺陆军  翟小瑞

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五、招生就业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

1.统筹和拟定各专业招生指标,报暨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组建招生宣传队伍,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3.加强专业宣传。

4. 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就业工作总结;

5.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稳固和拓展就业途径。

 长:彭樟林      

副组长:胡建华  戚愉彩  

 员:孙怀君  宋广佳  范兴铎  胡臻龙  贺志民  傅瑜杭  蔺陆军  翟小瑞

招生就业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岗位继任者自然接替。

 

 

 

                                                          工程技术学院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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