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部:关于开展国家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和国家级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5-15  浏览:

各指导老师、学生项目负责人:

请按照教务部《关于开展国家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和国家级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要求:

  1.院级结题. 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2),将结题报告、结题成果材料(科研论文、实验报告、设计制作作品、系统软件开发、专利等)的纸质版(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文件名称:项目级别+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3)、项目参与学生名单(附件2-4)于5月26下午16:00前交到理工3405,其中《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取得成果”栏填写取得成果及数量;

  2.国家级中期.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5)、《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记录本》(附件1-6)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于5月26下午16:00交到理工3405,其中《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备注”栏填写已取得成果及数量;

  3.材料电子版(文件名称:项目级别+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必须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

  4.取得成果仅填写本通知规定范围内的成果;

  5.所有项目都须由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在系统完成后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到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7760063

  电子邮箱:7334710@qq.com

                                   工程技术学院

                                2024年5月15日

 

附教务部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国家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和国家级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要求,现开展国家级、市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国家级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相关要求

1.各项目相关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如实物、软件、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论文录用通知书、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艺术作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创业实践报告等;发明制作需附详细的说明文字。注:结题成果须以学生为第一完成人/第一作者。

2.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对项目的研究过程、经费使用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导师指导情况、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审。

(一)国家级项目

1.结题范围:2022年度立项的11项,2023年度立项的6项,共17项国家级项目(附件1-1)。

2.结题要求:

1)2022年结题要求:获得资助的项目必须完成以下四项成果中的一项及以上(或同一项的两倍及以上):

①参加当年度学校设立的一类学科竞赛并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

②申请获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一项及以上;

③正式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一篇及以上,并在文中标明“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训练计划资助项目”;

④公开发表的艺术作品一件以上。

以上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2)2023年结题要求:获得资助项目在建设期内须至少完成以下三项成果中的两项或者同一项的两倍方可结题:

①正式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一篇以上,并在文中注明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发表论文必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②授权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授权专利必须以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为第一专利权人;

③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挑战杯、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大学生创新创业三大赛事省级等级奖以上。

以上每项成果仅限一个项目使用。

3.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5月28日前在平台内进行结题报告填写,详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1-9)。(学生账号为:“学号”,默认密码为:“学号@cxcy”)

项目指导人(老师)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于5月28日前在平台内进行项目审核(第一指导老师审核),详见指导老师操作手册(附件1-10)。(老师账号为:“工号”,默认密码为:“工号@cxcy”)

4.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附件1-3),将结题表、结题成果材料(科研论文、实验报告、设计制作作品、系统软件开发、专利等)装订成册(含电子文档)一式五份于5月28日前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各二级学院审核汇总后,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验收汇总表》(附件1-4)及电子版材料(文件名称:项目级别+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于5月29日前报送教务部。

(二)院级项目

1.结题范围:2023年度立项的80项、延期的22项,共102项院级项目(附件2-1)。

2.结题要求:

1)2022年结题要求:获得资助的项目必须完成以下四项成果中的一项及以上:

①参加当年度学校设立的一类学科竞赛并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

②申请获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一项及以上;

③正式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一篇及以上,并在文中标明“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训练计划资助项目”;

④公开发表的艺术作品一件以上。

以上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2)2023年结题要求:获得资助项目在建设期内须至少完成以下三项成果中的一项:

①正式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一篇以上,并在文中注明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发表论文必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②授权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授权专利必须以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为第一专利权人;

③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挑战杯、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大学生创新创业三大赛事省级等级奖以上。

以上每项成果仅限一个项目使用。

3.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5月28日前在平台内进行结题报告填写,详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2-8)。(学生账号为:“学号”,默认密码为:“学号@cxcy”)

项目指导人(老师)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于5月28日前在平台内进行项目审核(第一指导老师审核),详见指导老师操作手册(附件2-9)。(老师账号为:“工号”,默认密码为:“工号@cxcy”)

4.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2),将结题报告、结题成果材料(科研论文、实验报告、设计制作作品、系统软件开发、专利等)的纸质版(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文件名称:项目级别+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于5月28日前交项目所在二级学院。

5.各二级学院对组织结题验收,将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3)、项目参与学生名单(附件2-4)、结题评审成员情况统计表(附件2-5)和学生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文件名称:项目级别+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等过程材料于5月29日前统一交教务部。

6.因特殊原因未能开展而需终止的项目及因故不能按时结题需延期的项目,需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2-6)。终止项目需交回项目经费卡,延期项目需撰写项目阶段性研究总结(附件2-7),报教务部备案。

二、国家级项目中期检查相关要求

1.中期检查范围:2023年度立项二年期的9项(附件1-2)

2.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5月28日前在平台内进行中期检查报告填写,详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1-9)。(学生账号为:“学号”,默认密码为:“学号@cxcy”)

项目指导人(老师)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于5月28日前在平台内进行项目审核(第一指导老师审核),详见指导老师操作手册(附件1-10)。(老师账号为:“工号”,默认密码为:“工号@cxcy”)

3.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5)、《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记录本》(附件1-6)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文件名称:项目级别+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于5月28日前上交所在学院。

4.各二级学院审核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形成检查结果并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一份)、《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记录本》(一式一份)、《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1-7)及电子版材料(文件名称:项目级别+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于5月29日前报送至教务部。

5.中期检查不通过的项目终止研究并收回经费。

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材料电子版(文件名称:项目级别+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必须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如有疑问,请联系邮箱:jiaowubu2019@163.com。

附件:

附件1国家级项目材料

附件2院级项目材料

 

教务部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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