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学院〔2023〕6号
 
 
  
 
  
 工程技术学院关于学术分委员会
 等5个常设机构人员调整的通知
  
 各专业(部)、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对以下常设机构人员进行了调整,人员如下:
 一、学术分委员会
 主要职责:
 1.审议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课题立项与教学成果奖;
 2.审议教职员工专业技术职务及优秀学术人才的推荐;
 3.审议学院拟聘请的各类学术带头人;
 4.审议学院发展规划,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与调整,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重大政策措施,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与政策。
 5.评议和监督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6.受理学术争议,将评议结果上报及做好后续处理。
 主   任:彭樟林
 副 主 任:胡建华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下同):
 孙怀君  宋广佳  范兴铎  周  聪  胡臻龙  贺志民  傅瑜杭  蔺陆军  翟小瑞 
 学术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二、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主要职责:审核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报暨阳学院学士学位委员会评定。
 主   任:彭樟林
 副 主 任:胡建华 
 委   员:丁银萍  宋广佳  范兴铎  周  聪  胡臻龙    贺志民  戚愉彩  傅瑜杭  蔺陆军  翟小瑞 
 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三、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按照暨阳学院考核办法的要求,制定本院考核实施细则;根据本院考核实施细则评定考核等级,上报暨阳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受理教师异议。
 组    长:彭樟林    周  聪
 副 组 长:胡建华      
 成   员:孙怀君  宋广佳  范兴铎  胡臻龙  贺志民    傅瑜杭  蔺陆军  翟小瑞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四、考核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按照学院考核办法的要求,制定本院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含师德师风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专业团队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受理教师异议。
 组      长:彭樟林    周  聪
 副  组  长:胡建华  戚愉彩    
 成      员:宋广佳  范兴铎  胡臻龙  贺志民  傅瑜杭  蔡云光  蔺陆军  翟小瑞
 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五、招生就业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
 1.统筹和拟定各专业招生指标,报暨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组建招生宣传队伍,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3.加强专业宣传。
 4. 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就业工作总结;
 5.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稳固和拓展就业途径。
 组  长:彭樟林  周  聪  
 副组长:胡建华  戚愉彩
 成  员:宋广佳  范兴铎  胡臻龙  贺志民   傅瑜杭  蔺陆军  翟小瑞
 招生就业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岗位继任者自然接替。
  
  
  
                                       工程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