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工程技术学院  时间:2016-05-12  浏览: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务与科技部关于公布2015年度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15年度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通过中期检查的2015年度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立项项目;

2.通过中期检查的2014年度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延期项目。

详见《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15年度需结题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结题形式和要求

1.结题要求:获得资助的团队项目必须完成以下七项成果中的一项及以上:①参加一项院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并获奖;②申请获得各类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一项及以上;③申请一项横向科研项目或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④研制一套实验仪器或开发设计一组设计性或综合性实验内容,用于实验教学;⑤设计制作一套实用仪器,获取应用证明或学院相关系(部)的认定;⑥正式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一篇及以上,并在文中标明“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训练计划资助项目”;⑦公开发表的艺术作品一件以上或参加学院科技竞赛成果艺术展一件以上。

2.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将结题报告、结题成果材料(科研论文、实验报告、设计制作作品、系统软件开发、专利等)装订成册(含电子文档)一式五份于517日前交工程技术系办公室张老师。

3.工程技术系教学委员会对项目组织结题验收,工程技术系办公室将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项目参与学生名单(附件4)、结题评审成员情况统计表(附件5)和学生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等过程材料于523日前统一交教务与科技部。

4.因特殊原因未能开展而需要终止的项目及因故不能按时结题需延期的项目,需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6)。终止项目需交回项目经费卡,延期项目需撰写项目阶段性研究总结(附件7),报教务与科技部备案;主持人为毕业生的项目不得申请延期,延期项目必须在项目主持人毕业前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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