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请按照科研部《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绍兴市“三位一体”产学研协同攻关专项项目的通知》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要求:
申请人6月11日之前完成系统申报,并通过“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在线打印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合同书一式六份,报送至理工3405。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箱:7334710@qq.com
工程技术学院
2024年5月28日
附科研部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绍兴市“三位一体”产学研协同攻关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2024年绍兴市“三位一体”产学研协同攻关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围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和“315”科技创新体系战略领域、主攻方向及其他符合我市发展的产业领域,重点支持由绍兴市E类及以上人才领衔,科技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型领军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协同攻关项目。“三位一体”试点单位和4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申报的项目,以及有望实现进口替代技术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组织方式
采用“揭榜挂帅”制,按照“发榜、揭榜、评榜、奖榜”的流程,完成“三位一体”产学研协同攻关专项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
(一)发榜。市内创新主体在“绍兴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平台自主发布技术攻关需求榜单。
(二)揭榜。支持全球高校院所、企业、创新团队等揭榜。需“揭榜方”主动联系“发榜方”,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视为揭榜。
(三)评榜。由“发榜方”申报项目。市科技局按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评审。
(四)奖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并给予财政扶持。
三、申报与立项
1.申报单位和需拨付财政资金的合作单位应为在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等,不包括政府行政机关。
2.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拥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科研、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需引进或培养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不少于1名。
3.申报单位应具有保障完成项目所需的科研投入能力,上年度研发投入一般需大于600万元,或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3.5%及以上(共建研究院研发投入占扶持资金比例达60%及以上)。成立未满2年的中小企业、共建研究院(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不受此项限制。
4.项目总投入一般不低于500万元。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均应在单位财务系统独立建账核算研发费用,企业在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223.4.65.61:8080/extradeduction/)注册申报。
5.项目负责人一般为绍兴市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原则上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如非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由申报单位出具赋予其管理项目实施的授权书。
6.申报单位和负责人近2年内(申报截止之日前)在知识产权、科研诚信、环保、金融、安全生产等方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7.同一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在研项目限额按照《绍兴市科技计划与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绍市科〔2022〕50号)第十六条要求执行。
8.项目实行限额推荐,诸暨市共计10个推荐名额,我院归口部门是诸暨市科技局。
9.立项课题由负责人自筹经费。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申请人联系科研管理部开通账号,通过“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j.sx.gov.cn/)在线填报项目申请表,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经费预算、承诺书等材料(需上传揭榜成功后签订的联合攻关合作协议)。可行性报告等材料格式可通过申报系统下载。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逾期不再补报。
2.审核推荐。我院归口管理单位属于诸暨市科技局,由诸暨市科技局审核推荐。
3.合同签订。申请人通过“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在线打印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合同书一式六份,由各部门统一汇总后报送至行政楼208科研管理部。
五、注意事项
1.已获得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或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类别计划或专项。
2.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涉及医药等领域或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3年。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主要指标等须与申请书保持一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87760177
办公地点:行政楼208
邮箱:20169012@zjyc.edu.cn
科研管理部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