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研部:关于开展学院存量专利盘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3-22  浏览:

各二级学院(中心)、各部门:

为盘活专利存量,做优专利增量,加快专利转化和产业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办发〔2023〕37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行动工作方案》有关部署,现开展我院存量专利盘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专利盘点工作是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具体举措,按照“全面盘点、筛选入库、市场评价、分层推广”的原则,坚持“边盘点、边推广、边转化”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和专业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从盘活存量和做优增量两方面发力,在与企业有效对接的基础上引导高校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要的高价值专利。

学院存量专利盘活工作遵循科研管理部统筹安排,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学工部组织实施,专利发明人全员参与原则。采取发明人负责建档录入,各相关二级单位管理员初审,科研管理部终审盘点入库工作机制。二级学院分管科研领导为完成该项工作主要负责人。

二、盘点范围

学院存量未转化有效专利(以系统为准)。

三、操作方式

存量专利盘点工作依托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avi.org.cn)进行,学院采用“学院-二级学院-发明人”三级组织盘点,系统操作详见《“盘活行动”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一)账号分配

1、各单位管理员账号开通

各二级学院以科研秘书为盘点管理员,科研部将为相关科研秘书创建二级学院管理员账号。

2、发明人账号开通

各二级学院获得管理员账号后,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内为本单位存量专利的发明人开通账号。

(二)专利建档

发明人进入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对所属专利进行建档,可以“单独建档”或“组合专利建档”。

(三)逐层审核

从发明人--二级学院--学院逐层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盘点/登记入库,形成专利转化资源库。

四、时间进度

3月27日前,发明人完成建档提交,3月28日前,各二级学院管理员完成审核提交,3月29日前学院管理员完成全部存量专利盘点入库并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上级部门。后续新授权专利,系统每月推送,盘点工作同步持续进行。

五、其他说明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盘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到人,迅速安排部署,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盘点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部吴老师 87760177(9200177)。

附件:高校和科研机构用户操作手册-盘活行动

科研管理部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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