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请按照科研部《关于做好绍兴市教育科学2020年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比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结题验收相关工作。
要求:
最迟于5月27日下午4点前将结题材料(含电子版)交至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7760063
电子邮箱:7334710@qq.com
工程技术学院
2021年3月19日
附科研管理部通知
关于做好绍兴市教育科学2020年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
绍兴市教育科学2020年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审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0年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要求在1--2年内完成);
2.未完成结题的2019年之前的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必须之前已提交过申请延长研究时间的请示报告)。
如有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请写好“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报告(附件4),说明理由,附上阶段性成果总结一并上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开展课题研究的单位和个人,请写好“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止研究申请表”。如不能结题又没有上述请示报告,即作“中止处理”,按《绍兴市教育科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申请人三年内失去市级规划课题申报资格。
(二)结题验收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提交课题结题验收的“结题及优秀成果评比申请表”(附件1)、“课题研究报告”、直接反映课题成果的纸质“附件材料”(含有主要参与人的研究成果,如论文、案例等,不超过50页)等一式2份(要求用A4纸、Word格式、正文为小4号宋体打印)。其中,参与绍兴市优秀课题成果评比的,同时还另须提供5份(隐去单位名称与课题负责人等相关信息的)上述材料。
(三)结题材料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需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结题所需的相关材料(含请示报告)报送行政楼208科研管理部
二、优秀成果评比
(一)评比对象
通过结题验收并初审确定为“优秀结题”的课题成果。
(二)评比程序
绍兴市教科规划办负责科研成果材料受理;
绍兴市教科规划办分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含中职)两类并按规定获奖比例组织初评;
绍兴市教科规划办组织复评,经绍兴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发文公布。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参加市优秀成果评比的课题须提交“优秀成果评比申报材料”,包含:“申请表”(附件1)、“课题研究报告”、直接反映课题成果的纸质“附件材料”等一式5份(要求用A4纸、Word格式、正文为小4号宋体打印;其中4份不得出现单位名称与课题负责人等相关信息)。每份“成果评比申报材料”依次按“申请表”、“课题研究报告”和“附件材料”(不超过50页)的顺序装订。要求一律以“申请表”作为封页,不得另加封面。上交时,按顺序分成5叠。
2. “绍兴市级课题优秀成果评比目录汇总表”(附件3)1份。
三、备注
1.各二级学院纸质材料为:
(1)课题结题目录汇总表1份(附件2填写);
(2)所有结题课题“结题及优秀成果评比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结题材料2份(仅限只结题课题);
(3)“优秀课题成果评比目录汇总表”(附件3)1份;
(4)所有“优秀结题”课题“优秀成果评比申报材料”一式5份(以“结题及优秀成果评比申请表”作封面,其中4份不得出现单位名称与课题负责人等相关信息)。
同时,还须将附件2、附件3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535260091@qq.com。
2.以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87760177(9200177)
办公地点:行政楼208室
附件:
1.2020年绍兴市级课题结题及优秀成果评比申请表
2.绍兴市级课题结题目录汇总表(SJG、SJZ、SGJ)
3.绍兴市级优秀课题成果评比目录汇总表
4.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结题/中止研究/信息更改)申请表
科研管理部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4.docx
· 附件【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