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本部科技处:关于遴选2022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的通知
来源: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工程技术学院  时间:2022-04-26  浏览:

各位老师:

请按照本部科技处《关于遴选2022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的通知》做好申报工作。

要求:

2022年4月28日前将重大科技新成果推荐材料(附件1,word版本)及推荐承诺书(附件2,盖章或签字扫描件)发送至本部科技处邮箱:koupinglu@zafu.edu.cn。同时发送一份到邮箱:7334710@qq.com 作为年底考核打分依据。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7760063

                                   工程技术学院

                                 2022年4月26日

附科技处通知

关于遴选2022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中国农学会《关于遴选2022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的通知》要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本次遴选按照成果推荐、形式审查、网络评审、会议复选、会议终选等程序进行组织,最终拟遴选发布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30项,其中新技术10项、新产品10个、新装备10件。

二、成果条件

  遴选最近3年(2019-2021年)农业农村领域(农学、土肥、园艺、植保、畜牧、兽医、水产、农业工程、农产品加工及其他)重大科技新成果,重点关注农业农村科技工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有重要应用价值的新成果。所推荐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要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密切相关;

  (二)符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发展要求,对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具有较大影响,能够解决农业生产实践中关键性技术难题;

  (三)有广泛应用前景,潜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明显,对相关产业发展能发挥较强助推作用;

  (四)核心技术突出,有相应的技术性评价;

  (五)具备推广应用条件,无需中试、熟化。

 以下成果不列入遴选范围:

  (一)已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的;

  (二)已经大面积推广的;

  (三)成果主要证明材料在2019-2021年区间外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可能造成危害的;

  (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而尚未经依法审查确认的;

  (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且尚未解决的;

  (八)不能提供遴选所需完整材料特别是成果证明材料的;

  (九)成果完成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三、材料报送

  (一)学校可推荐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每类不超过1项。

(二)请各学院于2022428日前将重大科技新成果推荐材料(附件1word版本)及推荐承诺书(附件2,盖章或签字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oupinglu@zaf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陆扣萍,联系电话:637486159298615,地址:行政楼423

 

  附件:1.2022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荐材料

     2.2022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荐承诺书

 

 

科技处

  202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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