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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学院
2023年4月28日
附教务部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及2023年绍兴市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为加强学院教育教学工作,激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和精神,现开展2023年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2023年绍兴市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2023年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一)评选内容
1.人才培养取得的成果。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教材、实验、实习(训)基地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教学管理取得的成果。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开展教学评价(估)、加强教师队伍和学风建设、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实践应用取得的成果。结合自身特点,应用和推广已有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
(二)评选要求
1.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已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改革成果,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在学院乃至全省有一定的影响。
2.自2019年起须经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从方案正式实施开始计算,不含方案的研讨、论证及制定过程所需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教学成果奖的个人,应当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作出突出贡献,取得实际效果。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2.申报教学成果奖的单位,应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两个。
3.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取得的成果,同等条件下评选时给予优先考虑。
(四)奖项设置和申报名额
1.本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名额一般不超过3个,二等奖名额一般不超过6个。
2.教学成果的第一完成人(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主要完成人限参与2项;每个教学单位(部、中心)择优推荐1-2项,若推荐2项须进行排序。
3.已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已获得过院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若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则不能参加评选。
(五)材料提交
1.申报人填写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教学成果总结报告、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经所在教学单位评审推荐,报送教务部。
2.学院领导、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人员以及教学单位以外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申报时,需归属到其专业学科所在二级学院。其中由学院领导牵头的跨教学单位的教学项目,汇总到党政办统一申报。
3.申报人请严格按照《附件1. 院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填写《附件2.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3年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应对照申报书归类排版成一个单独PDF文件,并添加目录页码。每一项教学成果的申报书及其支撑材料应全部置于同一文件夹,文件夹和《附件2. 申报书》文件名称都请改成“2023年院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申报人”。
二、2023年绍兴市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
(一)绍兴市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要求详见《附件4.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学院从2021年获院级一等奖的成果及本次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3项参加绍兴市教学成果奖评选。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加本次推荐。
(三)2021年获院级一等奖的成果请填写附件4内含的“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应对照申报书归类排版成一个单独PDF文件,并添加目录页码。每一项教学成果的申报书及其支撑材料应全部置于同一文件夹,文件夹和申报书文件名称都请改成“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申报人”。
三、时间安排
各推荐单位请在5月12日之前,将上述申报书(PDF和WORD)及相关支撑材料(PDF)发送至教务部邮箱jiaowubu203@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名称请改成“院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单位”,文档名称应加注“申报人”。院级成果奖申报推荐多项时请在《附件3. 汇总表》中做评比性排序,并打印、签名、盖章,送至行政楼203。
联系人:陈老师
办公电话:8776(920)0203
附件:1. 院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
2.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3年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 2023年院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内含“附件1. 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 《2023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
教务部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