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工程技术学院  时间:2018-09-25  浏览:

各系部、办公室: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18〕98号)文件内容,我院决定开展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以下简称“市级教改课题”)立项研究工作。现把2018年市级教改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重点

    2018年度市级教改课题立项的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具体参看《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

    市级教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先进理念,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应用型人才、高技能型人才方面有推广价值,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较高理论水平的研究课题。

    二、申报要求

    市级教改课题实行限额推荐并适当向思政类课题倾斜,暨阳学院重点课题推荐2项,一般课题推荐4项。

    为保证研究质量,市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总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申请人必须是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级课题研究的、有较强科研能力和专业功底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已被确定为省级及以上教改和科研立项的项目不能申报。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不得超过2项。

申报人请填写《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含活页,附件2),并将电子版及纸质稿一式二份于9月30日下班前交至所在系部、办公室,各系部审核汇总后10月8日上午11点前交院办张老师。

 联系电话:87760063(9200063),

未尽事宜可咨询教务部赵老师

赵老师电话:87760026(9200026),QQ:810634715。

    三、实施、经费与结题

    市级教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项目经费管理原则、开支范围等规定按照《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绍市财行〔2011〕8号)执行。

    市教育局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其中重点课题每项补助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补助0.5万元。

附件:

1.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指南

2.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

3.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汇总表

4.市级教改课题所要求的研究报告的内容与结构

 

                          工程技术学院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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