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主任、专业负责人:
请按照教务部《关于开展基层教学组织专项检查的通知》做好相关内容的自查工作。
要求:
各系(部)、专业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于5月18日下午4点前将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记录本交学院办公室(理工3号楼405)。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7760063
工程技术学院
2022年5月11日
附教务部通知
关于开展基层教学组织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安排,开展基层教学组织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二级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
二、检查形式
(一)组织自查
各二级学院提前组织基层教学组织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详见附件),参考自查要点如下:
1、基层教学组织教学规范遵守情况。教师是否遵守课堂教学、考试管理规范,近两年是否发生教学事故,是否严格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基本制度等。
2、基层教学组织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教师培养计划,严把新教师开课关,对青年教师实施教学指导,制定并落实教师访学、培训方案等。
3、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参与情况。是否定期开展教学观摩、教学讨论、集体备课等形式的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是否积极组织教师参与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教学成果培育、各级各类教学研究、其他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等。
4、基层教学组织特色优势培育情况。梳理组织建设中存在的创新举措、特色亮点、突出成效等。
5、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对策与建议,以及下一步建设计划。
(二)督导检查
5月23-27日(第14周)学院教学督导分组到各二级学院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提前安排并准备好有关备查材料,在督导检查时提供。基层教学组织专项检查材料清单:
1、基层教学组织2022年度工作计划;
2、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报告;
3、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记录本;
4、基层教学组织教学观摩活动记录;
5、其它相关材料。
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于5月20日前将工作计划、自查报告纸质稿交教务部(行政楼203),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iaowubu203@163.com,标题为“XX学院-基层教学组织专项检查”。
联系人:郁老师,电话:87760026(9200026)。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报告
教务部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