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接公保部业务(资产的清查、调拨、报废及办公用房等)及学院公共场所管理; 2.负责招生、社会合作、实习基地建设等相关工作,对接社会合作部相关工作。 3.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大纲编制等相关工作; 4.负责教学计划制定、任务落实、排课协调、教材征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等; 5.负责学生选课、辅修和重修安排,免听、免修申请和办理,修课学分统计等工作; 6.负责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实验室开放项目等实践性教学相关工作,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及管理、毕业论文相关工作; 7.负责日常教学调度,教师调停课管理,教学检查与评估等; 8.工作相关的会议安排、记录、规章制度起草、新闻撰写、文件档案整理归档等;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