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工程技术学院优良学风,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此细则。
一、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无法参加学院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活动时,必须持有相关证明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而缺席者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二、因故需请假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相关审批人审批后到学生办备案。
三、学生在请假时间内不需要离校者,由请假学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请假单》,在应请假课程上课前,经任课教师审批同意并签字后方能生效。该请假单任课教师留存单由任课教师留存,请假单原则上应在请假课程上课前送至学生办。
四、学生在请假时间内且需要离校者,由请假学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请假单》,经任课教师同意签字后,将请假单交至学生办审批,经学生办审批同意后方可离校。
五、需要请假离校者,必须征得所有课程任课教师和学生办同时同意后才算完成请假手续。离校时间等于或长于2个工作日时,需要完成所有课程请假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者,可由班级同学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六、请假手续必须事先办理,离校者还需征得家长知情同意,并由家长与学生办沟通。不填写纸质请假单不算请假手续完成。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办理者可由班级同学代为办理。除急病或紧急事故等特殊原因外,不得事后补办手续。
七、学生离校请假在1周以内的由辅导员审批,学生办备案;1周以上1个月以内,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批,学生办备案;1个月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学生办备案并报学工部。
八、学生离校请假者,必须按时返校。不能按时返校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返校后应及时到学生办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应被视作未返校。
九、其他未尽事宜以学院相关规定为主。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请假单.doc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请假管理细则.doc